FSC核心劳工要求政策声明
FSC核心劳工要求政策声明
AHE确保其业务符合FSC的所有核心劳动力要求。这些包括:
禁止使用童工,但在明确的情况下除外:
我们知道并了解我们运营的每个国家雇佣儿童的法定最低法定年龄,以及学校的离校年龄和适用的任何其他条件;
18岁以下的人只能在获得批准的学徒或培训期间从事危险或繁重的工作;而且
我们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受雇于15至18岁之间的人都根据相关的现代奖励/EBA获得报酬,而且这种雇用不会损害他们的健康或发展。
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
我们不会限制员工,扣留支付义务的资金(除非法律要求-如儿童抚养费),扣留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给他们;
所有员工都被招募到相关现代奖项/EBA规定的岗位,并支付最低工资;
根据相关签证、居留或公民身份要求,所有员工都被核实有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确保我们的工作场所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
我们致力拥有多元化的员工队伍,包括年龄、种族、性别及其他特点;
在招聘职位时,我们一视同仁地选择最适合该职位的候选人;
我们确保所有员工都有平等的机会申请其他内部职位、晋升、加薪和晋升;
我们遵循澳大利亚法律,奉行严格的反歧视政策。
允许我们的工人享有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我们遵守《2009年公平工作法》中有关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和澳大利亚提供的其他一般保护的规定;
雇员有权加入或拒绝加入工人组织,而不受制裁或施加不当影响;
根据该法案,雇员有权由已注册的行业组织代表;
雇员有权根据该法案进行集体谈判和参加工业活动。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会在运营中执行最高的要求——无论是澳大利亚法律还是FSC标准。为确保合规,我们已完成自我评估,并保存记录以证明合规。我们承诺的执行情况每年由我们的认证机构进行独立审计。